6月5日,2024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专题论坛——“中国数据元素50人论坛”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。本次论坛的主题是“释放数据元素价值,支撑新生产力发展”。与会人员重点讨论了构建数据基础设施体系的底层逻辑、人工智能时代的数据治理、数据要素市场的法律保护、数据权益的解构以及AI大博弈。模型技术演进、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建设、数据安全治理、数据要素如何助力新生产力发展等热点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,观点碰撞。
联合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委员会副主席彼得·梅杰特为本次论坛发来视频致辞。Peter Major认为,数据不同于原材料、劳动力等传统生产要素投入,是由复杂的技术系统和社会互动产生的。当数据生成时,个人和组织的选择会受到其目标、价值观、偏见和更广泛的社会因素的影响,因此数据本身并不客观。为构建负责任的全球数据治理框架,联合国行政首长理事会(UNCEB)于2023年8月发布了《国际数据治理——进步之路》,倡导创建新的全球数据治理准则和架构。
中国法学会副会长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、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蒋必新发表题为《数据元市场的法律保障》的主旨演讲。”姜必新重点分享了数据要素市场法律保护的基本框架,指出数据要素市场是数据作为独立的生产要素,在法律保护下通过市场机制流动、利用和交易的市场环境。法律、政策和技术。蒋必新指出,法治是营商环境最有力的保障。数据元市场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法治的保障。法治保障是建设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因素,是发展数字经济的现实需要,是推进法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。必要的要求。蒋必新提出构建数据要素市场法律保护的“八个现代化”框架:特征化、实用化、类型化、制度化、系统化、平衡性、协调性、效率性。
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何伟认为,数据要素价值的实现涉及三个价值提升过程:一是企业内部数据生成和管理过程;二是在数据应用过程中,需要用到数据。资源并协助人工智能等技术,进一步挖掘数据蕴藏的更深层次价值;第三次是在交易流通过程中通过外部赋能释放更大的要素价值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中心主任、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蒋启平认为,“数据场”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发挥作用:关联性发布、融合发布、倍增发布,“数据元领域”是指向社会提供一体化数据聚合、处理、流通、应用、运营、安全服务的新型基础设施,包括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基础设施。同时,蒋启平指出,数据要素市场化中“市场”与“领域”主要存在三个区别:原子性与关系性的区别、确权与非确权的区别、权利确权与非确权的区别。市场类别之间。
中国数据要素50人论坛主席王春晖发表了题为《利用优质数据资源,保障高质量数据要素发布》的主旨演讲。王春辉提出了“数字产权”的概念,即数据元素的价值释放过程属于输入端,数据元素与其他元素深度融合,输出端通常以物理形式存在,从而形成“数据产权”。
中国电信集团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张欣表示,数据要素需要更多融合,数据之间需要发生化学反应,形成更多社会价值。他认为,数据元素的特殊属性需要加强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。张欣介绍了中国电信的做法。中国电信聚焦多中心区域协作、大规模并行计算、区块链隐私计算,包括多模态数据与人工智能融合的PaaS平台,将数据平台与人工智能的功能充分融合。在提供数据处理、存储和处理时,有很多AI功能可以辅助,包括数据应用。此外,中国电信还开发了很多数据产品,包括金融风控、政务产品,以及一些公共商户的数据产品。
本次论坛上,来自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、国际数据协会研究部(IDA-Research)、联合国世界丝绸之路论坛数字经济研究所、网络与数据法研究中心的代表中国行为法学会研究部、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所、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研究所、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所、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、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、中国电信集团数据发展中心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全球“中国数据元素50人论坛”于由政务网络总队、奇安信集团、深圳数据交易所、人民数据管理有限公司、国家容灾技术工程研究中心、西部数字经济研究院等16家单位发起。